注意!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这样办理
〖壹〗 、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倡导线上办理 ,减少现场业务办理,如遇问题可拨打资金中心服务热线(010 - 65990000)询问反映。 以下为详细说明:办理方式调整线上办理为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鼓励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

〖贰〗、本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熊园)3月12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的阶段性支持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实施“延期办理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简化办理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针对特殊群体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措施。
〖叁〗、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在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保障方面 ,通知表示,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便利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具体手续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
〖肆〗 、异地贷款证明有效期延长:在疫情期间,异地贷款职工提供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可延长到疫情结束次月 。特定人群还款逾期处理适用人群范围: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包括医护人员、警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疫情防控及保供的干部职工等。
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
〖壹〗 、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调整措施为应对疫情对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影响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支付规则及时间安排作出调整,具体如下:提取支付时间与余额要求 4月份提取支付时间预计为4月28日,职工需确保账户可提取余额充足(账户可提取余额=账户余额-0.01元)。若余额不足 ,将导致提取支付失败 。
〖贰〗、根据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4月份提取支付时间预计为4月28日。为确保提取支付成功,职工需在4月27日前自行在线变更或调低月提取金额。具体操作渠道包括“上海公积金 ”APP、“随申办”APP或小程序 ,或者通过上海公积金网()进行。
〖叁〗 、常规提取条件及流程昆山市公积金提取需满足法定条件,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退休 、离职、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 。
〖肆〗、月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广州市无房 、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职工可在6月30日前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0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来缓解支付房租压力。
〖伍〗、022年西安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原文解读如下:公积金缴存业务降低缴存比例的区间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为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 ,两个比例均在5%—12%之间。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选取组合或调整比例 。例如,某公司原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受疫情影响可调低至两个5%,以降低运营成本。

湖南省直公积金关于疫情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温馨提示
〖壹〗、湖南省直公积金在疫情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如确需前往网点,需配合扫码并携带相关证明资料。
〖贰〗 、现就做好我市企业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帮助企业战胜疫情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 ,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叁〗、疫情期间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但是大家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其他相关业务。对在2020年1月3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达到有关规定时限的,适当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办理时限。
〖肆〗 、时间范围:国家规定在1月10日至6月30日(具体日期可能根据当年政策有所调整)期间 ,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均可自行网上办理 。操作步骤:职工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选取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申请提取。这种方式既方便又快捷,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
〖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到期再补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
〖陆〗 、在疫情期间,公积金还是可以进行提取的。国家规定在1月10日到6月30日前 ,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均可自行网上办理,职工可打开当地住房公积金网选取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申请提取。也就是说,缓缴期间公积金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