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税收建筑企业的减免或豁免的政策红头文件
〖壹〗 、疫情期间建筑企业税收减免或豁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红头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该公告明确了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

〖贰〗、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设备购置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叁〗、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 ,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肆〗、税收减免政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 ,湖北省则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伍〗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 ,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陆〗 、疫情防控期间,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延期申报和自主申报等程序性优惠 疫情防控期间 ,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
疫情期间税费减免会计分录
〖壹〗、其他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 企业计提其他税费(如房产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时,会计分录为:借记“税金及附加——房产税(或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建税) ”。
〖贰〗、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条件时,需按实际减免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说明:此分录反映企业因政策减免而减少的增值税负债,同时将减免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
〖叁〗、疫情期间企业享受不同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时 ,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此处理反映了企业因政策优惠直接减少的增值税支出,同时将减免部分确认为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收益。
〖肆〗 、疫情期间不同税种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减免当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
〖伍〗、疫情期间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税种和业务环节分步处理 ,具体如下: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科目,并同步确认“营业外收入”。
〖陆〗、疫情期间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税种和减免性质分情况处理 ,具体如下: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时,应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疫情减税会计处理
〖壹〗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减免时,需根据实际业务确认收入并计算应纳税额 。由于增值税减免属于国家政策性优惠,减免部分无需计提税金 ,直接按实际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贰〗、疫情下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两个环节:减免额确认与利润结转,具体处理如下:减免额确认时的会计分录当小规模企业符合增值税减免条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等)时,需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 ”科目转出。
〖叁〗、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分两步:第一步:确认收入时,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 ,但增值税税额因免税政策无需缴纳,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过渡 。
〖肆〗、会计处理需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保持一致。例如,在申报表“免税销售额”栏次填写不含税收入 ,并在“减免税明细表”中填报对应减免额。政策时效性:上述处理适用于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免税政策(如2020-2021年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政策到期后,企业需按新规定调整会计处理。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减免增值税的直接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核算减免金额 ,并将优惠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时,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时,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及增值税 。收到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疫情期间如何享受减免税优惠?10个问题全明了~
〖壹〗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其中包括医用酒精 。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贰〗、问题1:危货运输企业运输医用酒精能否免征增值税?根据8号公告,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医用酒精已被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因此运输医用酒精的收入可享受免税政策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叁〗 、企业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相关模块自行申报,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疫情小规模免税政策有哪些
〖壹〗、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特定时期内的免税、减按征收率征收以及历史政策回顾三方面内容 。特定时期内的免税政策: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较为明确的免税优惠。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免征增值税。
〖贰〗 、税收减免政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湖北省则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
〖叁〗、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其中包括医用酒精。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肆〗、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在特定条件下可享受增值税减免 。根据现行税法 ,年应税销售额不超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自2020年起,为应对疫情 ,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
〖伍〗、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 。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陆〗 、最新减免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








